記者李嘉興/台南報導
因應輕度颱風「紅霞」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臺南市政府已公告海岸線及漁港泊地列為警戒區域,全面禁止船舶出海作業。然而,仍有船舶未遵守禁制規定,執意出港,海巡署南部分署依法蒐證舉發,成為本次颱風期間臺南地區首兩起違反禁制令案件。
海巡署南部分署表示,臺南市政府於民國115年7月24日上午11時公告實施海岸及漁港警戒措施,依規定禁止船舶於警戒期間出海作業,目的在降低颱風期間海上作業風險,保障船員生命及財產安全。
不過,昨(24)日下午2時許,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將軍漁港安檢所執勤人員發現「誠○1號」受泥船及「益○3號」拖船,準備自將軍漁港出港,欲執行拖帶無動力工作平台作業。
海巡人員第一時間向兩船船長說明臺南市政府發布的禁制令內容,並明確告知,若違反禁制規定強行出港,將可能涉及《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同時依法實施勸阻,希望船方停止出港計畫。
然而,兩艘船舶仍未接受勸導,堅持出港作業。海巡人員遂依法完成蒐證程序,當場開立2張舉發單,後續將相關資料函送臺南市政府,依權責辦理裁罰程序。
海巡署指出,本案為「紅霞」颱風警報發布後,臺南地區首兩起違反海岸警戒禁制令案件,也顯示少數船舶仍心存僥倖,未充分重視颱風期間海象惡化可能帶來的危險。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表示,颱風期間海象瞬息萬變,地方政府公告禁制令並非限制漁民或船東權益,而是基於公共安全及防災考量,希望降低船舶遇險及海難事故發生機率。
海巡署強調,未來仍將持續加強各港區巡查、船舶查驗及宣導勤務,對違反禁制令、冒險出港或危害海上安全等行為,均將依法蒐證、舉發及移送主管機關處理,期盼全民共同配合防颱措施,守護港區及海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