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高雄市政府
記者李嘉興/ 高雄報導
針對近期媒體報導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問題,甚至引發外界對「全台停工潮」的疑慮,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高雄市已率全國之先,建立具體且可行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機制,透過制度精進與配套措施,讓營建工地可將符合條件的土石方,直接由工地送往高雄港區整地土地去化,有效提升清運效率,獲得不動產及營建業界高度肯定。
工務局說明,近期土石方管理制度的強化,係配合中央政策方向,重點在於源頭查驗、運輸監控及最終去化查核,全面導入電子聯單與 GPS 追蹤制度,目的在於杜絕非法棄置行為,建立正常管理秩序,而非限制工程推動。市府強調,新制是為了讓合法工程更順暢,而不是增加產業負擔。
針對業界反映清運流程繁複、效率受影響等實務問題,高雄市政府已多次邀集相關局處、不動產業者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處理業者進行研商,並於 高雄市議會 辦理公開說明會,針對制度設計與實際執行面進行充分溝通,同時建請中央就清運流程、管制方式與去化場所再行精進。
在中央政策方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 1 月 14 日宣布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制度精進措施,原本需經「出土工地—土資場—最終去化地」的三段式流程,已可依土石方性質,調整為「營建工地(A)直送最終去化地(C)」的直送機制。凡未混雜營建廢棄物,且具再利用或整地需求的單純土石方,經查驗合格後,即可免進土資場,直接送往高雄港區整地土地進行去化。
工務局指出,高雄市公共及民間工程自 114 年 11 月 7 日 起,已依「高雄市港區整地收受土石方實施計畫」,將營建剩餘土石方送往港區整地土地;民間工程亦自 115 年 1 月 5 日 起陸續進場,目前公共與民間工程均已有實際案例,整體運作順暢,顯示高雄市已具備正常運作中的土石方去化體系,並非外界所稱「無處可去」,市府特此澄清。
在配套措施上,市府已於出土端由工務局派員進行實地查驗,確認土石方來源與性質;在收受端,則於港區整地土地加強管控與稽查,確保土石方自出土、運輸至最終去化,全程可追蹤、可查核,落實 A 到 C 的全流程管理。

工務局也強調,高雄市目前共有 13 處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整體處理量能充足。透過新制要求確實分類後再分流回收、再利用或最終處置,可有效降低需進行最終去化的土方總量,有助於長期穩定供需秩序。
另針對小型或分段施工的公共工程,工務局已修正最低進場量限制,讓學校、道路改善及零星公共工程案件,可依實際產出量彈性進場去化,避免因量體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
工務局重申,市府將持續扮演中央與地方、制度與產業之間的溝通平台角色,滾動檢討相關措施,協助營建工程在合法、透明、可追蹤的前提下順利推進,兼顧城市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