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關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為鼓勵國人選擇健康飲食,高雄關指出,《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2項已完成修正,正式將「無添加糖飲料品」納入免徵貨物稅範圍,相關規定將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為確保新制順利上路並利於稽徵作業,財政部已同步訂定「無添加糖飲料品適用免徵貨物稅規定應注意事項」,供進口人及相關機關依循辦理。
明確定義無添加糖 原料與製程皆不得含糖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依據「注意事項」第2點及第3點規定,欲適用免徵貨物稅之「無添加糖飲料品」,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
一、屬《貨物稅條例》第8條第1項所稱之飲料品,即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且其所使用之原料及整體生產、製造流程,均未添加任何糖類成分。
二、所稱「糖」,係依「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中糖類之檢驗方法」所定,包含單醣及雙醣,例如半乳糖、葡萄糖、蔗糖、果糖、乳糖、麥芽糖等各類糖分。
進口申請免稅 須主動檢附證明文件
高雄關提醒,進口無添加糖飲料品若欲申請免徵貨物稅,進口人應主動備妥並檢附由原製造商出具之成分分析報告及製造流程說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供海關審核認定。倘文件不齊,恐影響審查進度,導致通關延宕。
有疑義可多管道洽詢 提前準備最關鍵
高雄關補充,進口人如對「無添加糖」認定標準或免稅適用範圍仍有疑義,除可向進口地海關洽詢外,亦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諮詢,以確保申報內容符合規定。
高雄關呼籲:及早因應新制 確保通關順暢
隨著無添加糖飲料免徵貨物稅政策即將上路,高雄關呼籲相關業者及進口商及早盤點產品配方與文件資料,預作準備,善用新制優惠,同時確保稽徵程序順暢,避免因準備不足影響進口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