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關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為維護我國出口貨品國際信譽及健全貿易秩序,高雄關持續強化對輸美貨品產地查核作業。高雄關近日查獲業者自中國大陸進口電子零組件後,僅進行簡易處理,即申報為國貨出口至美國,經查核發現貨品並未符合我國「實質轉型」認定標準,涉有產地標示不實情事。
該案經通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審查後,確認出口人以不正當方式擾亂貿易秩序,違反《貿易法》第17條第2款及第6款規定,並依同法第28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產地認定依法有據 關鍵在「實質轉型」
高雄關說明,依《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進口原料於我國加工後出口,僅在我國境內完成實質轉型者,始得認定為我國原產地。所謂實質轉型,依同辦法第5條第1項明定,須符合稅則號列改變、附加價值率超過35%,或完成國貿署公告之重要製程等要件之一。
此外,若僅進行包裝、分裝或重貼標籤等簡易作業,依法明確排除於實質轉型認定範圍之外,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出口前宜先諮詢 避免誤觸法規紅線
高雄關呼籲,輸美貨品除應備妥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外,出口廠商更應主動確認製程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倘對實質轉型認定有疑義,應事前向國貿署諮詢確認,避免違規受罰,不僅損及自身商譽,也影響我國整體出口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