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關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汽車維修與改裝市場熱絡,車用玻璃進口需求同步增加,但不少業者因貨品分類號列(HS Code)申報錯誤,導致貨物遭卡關、補稅甚至被列為違規輸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近期特別發布提醒,指出「車用膠合玻璃」在是否已組裝成零件的狀態下,將適用完全不同的稅率與進口規定。
高雄關說明,若進口的車用膠合玻璃仍屬單一玻璃製品,未與車窗框架、電熱除霧線或其他電氣設備結合,應歸列為 HS 7007.21.00.00-4「膠合安全玻璃」,稅率為 8%。但該項目屬於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貨物,必須事先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專案許可,否則不得進口。
相對地,若玻璃已與其他零組件組裝完成,可視為車輛用零件,則須歸列為 HS 8708.22.00.00-3「前擋風玻璃、後車窗及其他車窗」,稅率為 15%,且屬於大陸製品可准許輸入項目,可依正常程序申報通關。
高雄關強調,這兩個稅則不只是稅率差距達7個百分點,更關係到是否可以進口,業者若分類錯誤,可能會在港口遭到退運、補辦許可或被裁罰,風險不可小覷。
此外,海關也提醒,若進口的汽車用安全玻璃屬於平板玻璃型式,依《貨物稅條例》第9條規定,還須額外課徵 10%貨物稅,業者應在成本試算與報關階段一併考量。
為協助業界降低風險,高雄關鼓勵進口商在貨物抵台前,可先申請稅則預先審核,由海關依技術資料與產品狀態確認正確HS Code。相關申請文件可自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站下載(資訊匯流>資料下載>書表下載>進口業務),並向進口地海關提出。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也提供稅則諮詢專線 (07)562-8262,呼籲業者在進口車用玻璃、汽車零件與安全玻璃前,務必先確認分類,才能確保通關順利、避免違規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