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
高雄港區新聞網
高雄市大社區日前發生一起因餐廳打烊提醒而引發的消費糾紛事件。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指出,涉事餐廳店方已於事後報案,並對顧客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展開後續程序。
警方調查,115年1月24日21時許,黃姓男子與配偶前往大社區翠屏路108巷某餐廳消費。餐廳店長陳姓女子表示,顧客用餐結束後仍於庭園區聊天,因接近營業時間結束,店方基於營運與人員作息安排,上前善意提醒準備打烊。
陳女指出,過程中黃姓男子表示身體不適,店方基於關懷詢問是否需要協助聯絡救護人員,未料對方情緒突然轉趨激動,並於櫃台前出現言語辱罵行為,歷時約5分鐘後,黃男與同行者自行離開餐廳。
事後,陳姓店長認為相關言語已影響名譽,遂於1月25日17時許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依法提出妨害名譽告訴。警方已依刑事訴訟相關規定完成受理,並將通知黃姓男子到案說明,以釐清事發經過與責任歸屬。
本案由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所長黃盟樹對外說明。警方也呼籲,民眾於公共場所或消費過程中,如遇爭議應保持理性,避免情緒化言語或行為,若有不滿可循合法途徑反映,以免衍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